我没有敌人
——我的最后陈述
刘晓波(2009年12月23日)
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,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。那之前,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(七七级),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,我的读书生涯是一帆风顺,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。在讲台上,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。同时,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,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,经常受邀去各地演讲,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。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:无论做人还是为文,都要活得诚实、负责、有尊严。那之后,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,我被以“反革命宣传煽动罪”投入监狱,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,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和演讲。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,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,一个作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,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,这,无论之于我个人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国,都是一种悲哀。
想起来,六·四后我最富有戏剧性的经历,居然都与法庭相关;我两次面对公众讲话的机会都是北京市中级法院的开庭提供的,一次是1991年1月,一次是现在。虽然两次被指控的罪名不同,但其实质基本相同,皆是因言获罪。
二十年过去了,六·四冤魂还未瞑目,被六·四情结引向持不同政见者之路的我,在1991年走出秦城监狱之后,就失去了在自己的祖国公开发言的权利,而只能通过境外媒体发言,并因此而被长年监控,被监视居住(1995年5月-1996年1月),被劳动教养(1996年10月-1999年10月),现在又再次被政权的敌人意识推上了被告席,但我仍然要对这个剥夺我自由的政权说,我坚守着二十年前我在《六·二绝食宣言》中所表达的信念——我没有敌人,也没有仇恨。所有监控过我,捉捕过我、审讯过我的警察,起诉过我的检察官,判决过我的法官,都不是我的敌人。虽然我无法接受你们的监控、逮捕、起诉和判决,但我尊重你的职业与人格,包括现在代表控方起诉我的张荣革和潘雪晴两位检察官。在12月3日两位对我的询问中,我能感到你们的尊重和诚意。
因为,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,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,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,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,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。所以,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,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,以爱化解恨。0dayban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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